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吸引广大市民走进公共图书馆,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,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馆实际,就本馆免费开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免费服务项目 1、免费办理通用借阅证; 2、免费借阅; 3、免费年审换证; 4、免费提供报纸、期刊阅览; 5、免费提供检索与咨询; 6、免费开放电子阅览区; 7、免费开放自修区; 8、免费提供饮用水; 9、免费提供公益性讲座、展览等服务; 10、免费提供基层辅导、图书流动等服务。 二、服务承诺 1、坚持公益文化性质,提供免费基本服务; 2、严格遵守开放时间,不延时开门,不提前闭馆。遇特殊情况调整时间需提前公告; 3、馆内服务提示周全、准确、醒目,文字规范; 4、借阅环境保持整洁卫生; 5、工作人员服务时举止得体,用语规范,认真解答读者疑问; 6、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主动劝阻个别读者的不文明举止,积极引导读者文明阅览、健康上网; 7、主动提供信息服务,力求有效解答读者咨询,帮助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; 8、遇突发问题做好解释和应急工作,保护读者利益,争取读者谅解; 9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经常征询各界需求,及时处理读者投诉并作反馈。 投诉电话:84516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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